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50 蘋果版本:8.7.5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中級審計師考試《審計專業(yè)相關知識》預習:利潤分配的順序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2/08/09 09:54:18 字體:

第三部分
第八章 收入、費用和利潤

  知識點十三、利潤分配的順序

  年初加上本年利潤是可供分配利潤,可用于以下事項,余下的就是未分配利潤。

  1.彌補以前年度尚未彌補的虧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3.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4.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或股利。先優(yōu)先股,再普通股

  5.轉作資本或股本的利潤或普通股股利。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