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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稅系統(tǒng)受理第一起稅務行政許可申請

2004-7-7 15:34 來自:新華社 【 】【打印】【我要糾錯
    7月1日上午8時,北京羅丹莫納圖文設計中心的劉先生在市地稅局燕山分局提交了一份有關發(fā)票行政許可的申請。

  劉先生就“對發(fā)票領購資格的審核”項目填寫了《稅務行政許可申請書》。稅務人員認真檢查了他的材料,認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即制作了《稅務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這也是7月1日《行政許可法》正式實施后,北京市地稅系統(tǒng)受理的第一件稅務行政許可申請。

  劉先生說,6月25日他就已經領取到了自己新公司的稅務登記,當天就想來領購發(fā)票,但近期的悶熱天氣和陰雨使他耽誤了幾天。7月1日早上7時半,他就趕到北京地稅燕山分局,稅務人員向他詳細講解了辦理行政許可的各項程序后,他填寫了一份申請書。

  燕山分局辦稅服務廳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行政許可法》正式實施后,稅務部門審批項目減少了,稅收管理更加規(guī)范。她介紹說,劉先生這次辦理發(fā)票領購資格審核,與《行政許可法》實施前相比,需要提供的資料更加齊全;而稅務部門的工作規(guī)程也更加規(guī)范。為納稅人辦理行政許可申請后,要向納稅人開具《稅務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和《稅務行政許可申請材料回執(zhí)》,需要納稅人補充材料的,要向納稅人開具《補正稅務行政許可材料告知書》!缎姓S可法》以法律形式規(guī)范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使征納雙方辦理行政許可事項都更加規(guī)范和嚴謹。

  據了解,北京市其他區(qū)縣地稅局當日也分別就“對發(fā)票領購資格的審核”以及變更發(fā)票領購資格等受理了行政許可申請。僅門頭溝地稅局當天就接受6戶申請。

  在7月1日,北京市地稅局還出臺了《行政許可監(jiān)督檢查制度》,既加強對被許可人的監(jiān)督檢查,及時查處違法從事許可事項的行為,也強化對稅務機關工作人員實施稅務行政許可執(zhí)法行為的監(jiān)督,對過錯責任人員嚴格按照稅收執(zhí)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