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調整問題在各大城市鬧得沸沸揚揚,最近有專家提出南京的工資薪金起征點或扣除標準宜放在1000至1200元,若采用混合稅制,綜合所得起征點放在1500-1600元左右為宜。
據(jù)悉,目前全國統(tǒng)一制定的個人所得稅扣除額是800元,而實際上深圳的扣除額是1600元,廣州是1260元,北京是1000元。據(jù)稅務部門統(tǒng)計,去年南京市個人所得稅收入超過13億元,同比增長30.44%,個人所得稅起征點雖仍以800元為標準,但加上津貼補助等,稅前扣除實際上也已達到了1000元。但有關方面對這些說法一直低調公示,由于受國家法規(guī)的限制,起征點不能上浮太多。
有專家指出,目前每月800元的扣除金額,是1981年規(guī)定的,當時個人所得稅征收的對象主要是針對外國人和國內知名的演藝界人士、作家等收入水平較高的人,而當時普通百姓的月收入還不到100元。近幾年來,隨著經濟的發(fā)展,城市居民的收入不斷提高,生活水平也在提高。有關數(shù)據(jù)顯示,南京市年收入在12000元以下的達到70%,年收入12000-18000元的幾乎占了20%。
專家分析,雖然南京市的實際扣除額已是1000元,但絕大多數(shù)納稅人的基本工資薪金也就在每月800-1500元,按照南京的生活標準,800元的起征點其實已經“侵蝕”到居民必要的生活水平了。
增加稅前扣除額,減輕低收入者的負擔,適當增加高收入者的一些稅收。專家認為,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或扣除標準應從我國的具體經濟狀況入手,南京屬于中等發(fā)達城市,如采取分項稅制,工資薪金的征稅起征點在1000-1200之間較為合適,如果采用綜合與分項相結合的混合稅制,1500-1600元的起征點則較為妥當。
專家建議:南京個稅起征點上調至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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