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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公審驚天稅案--5被告兩年虛開增值稅6.3億元

2003-7-24 8:51 瀟湘晨報·陳君彰 羅元 【 】【打印】【我要糾錯
  兩年內虛開增值稅6.3億,造成國稅損失3706萬元。前日起,這一受到公安部、國家稅務總局、最高人民檢察院高度關注的岳陽長江珠寶有限公司、瀟湘珠寶有限公司虛開增值稅發(fā)票案在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目前,庭審仍在進行中。 

  據岳陽市檢察機關指控,自1997年7月至1999年10月,被告人蔡逸生先后邀集肖基旋、張蔡平、李俊豪,并伙同付純泉等人,不斷變換身份,領取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大肆虛開。 

  兩年內5人共虛開銷項增值稅專用發(fā)票568份,價稅合計3.8億元。蔡逸生為抵扣稅款,掩蓋開出銷項發(fā)票的事實,還購進假票,為自己虛開314份,價稅2.5億元。五被告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造成國稅損失3706萬元,案發(fā)后追回稅款2679萬元。 

  據檢察機關介紹,蔡逸生等人先后承包岳陽市銀苑貿易公司,注冊成立長江珠寶有限公司、瀟湘珠寶有限公司,在黃金、鉑金、珠寶首飾購銷業(yè)務中牟取非法利益。 

  他們分工明確,各司其職,蔡逸生負責搞假增值稅發(fā)票,組織貨源開展業(yè)務,張蔡平負責財務和資金周轉,肖基旋負責在岳陽收買國家工作人員傳送假增值稅發(fā)票與貨物。 

  與此案有關的3名國家工作人員因瀆職另案處理。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負責人稱,此案是繼岳陽市2002年對虛開增值稅發(fā)票2.9億的兩名犯罪分子處以死刑后的又一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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