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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最大虛開增值稅發(fā)票案結(jié)案2億元買來死刑

2003-3-31 9:9 成都商報·黃慶鋒 【 】【打印】【我要糾錯
  記者29日從四川省高院獲悉,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近2億元、造成國家經(jīng)濟損失高達2700余萬元的四川省迄今為止最大的一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案一審結(jié)案:綿陽市中院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依法判處主犯譚勁死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目前,此案正處于終審之中。

  經(jīng)法院審理查明:2000年下半年,被告人譚勁與深圳市承平實業(yè)有限公司經(jīng)過共謀達成:由譚勁注冊一家公司,以委托進口的名義,專為承平公司的銷售業(yè)務開具增值稅發(fā)票。從2001年4月16日至6月15日止,承平公司便向另一家眾誠公司提供了偽造的“海關代征增值稅專用繳款書”171份,價稅合計人民幣1.89億元,稅額達人民幣2700余萬元。眾誠公司收到后則由被告人譚勁、李斌等人先后給北京、上海、成都等地25家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178份,價稅合計人民幣1.9億元,稅額為人民幣2760余萬元。

  公安機關很快破獲全案。綿陽市中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并對從犯李斌、楊開國分別作出有期徒刑12年、10年的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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