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財政部國稅總局出臺城鎮(zhèn)房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

2005-4-2 14:37  【 】【打印】【我要糾錯
  據(jù)國家稅務總局官方網站消息,經國務院批準,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出通知,出臺城鎮(zhèn)屋拆遷有關稅收政策。

  通知規(guī)定,對被拆遷入按照國家有關城鎮(zhèn)房屋拆遷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標準取得的拆遷補償款,免征個人所得稅。

  對拆遷居民因拆遷重新購置住房的,對購房成交價格中相當于拆遷補償款的部分免征契稅,成交價格超過拆遷補償款的,對超過部分征收契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