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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制改革四路出擊

2003-3-12 17:27 21世紀經濟報道·張志峰 【 】【打印】【我要糾錯
  ——訪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

  稅制改革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第一個是燃油稅的擇機出臺;第二個是增值稅的轉型問題;第三個是對個人所得稅的進一步的改善和規(guī)范;第四個是要把稅收的優(yōu)惠規(guī)范起來

  聚焦稅制改革

  關于稅制改革的討論已經有三年之久,這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不單是中國如此。因為稅制改革引起資本市場劇烈波動的例子舉不勝舉,例如1987年10月19日美國股市的“黑色星期一”,就有人把一部分責任推到美國1986年的稅收改革上。

  政策制定的過程是一個利益集團之間博弈的過程。政策制定者要根據國內外形勢反復權衡,順勢而為。從國內看,企業(yè)對高稅率怨言很多;從國際上看,減稅已成為各國刺激經濟的重要手段。在稅制上與國際接軌對于我國企業(yè)參與國際競爭意義重大。

  1994年的稅制改革建立了分稅制,奠定了增值稅占據中國稅收將近半壁江山的地位。政府通過增值稅加強了中央政府的財權,增強了對宏觀經濟的調控能力。但是不可否認,現存的增值稅制度在當時有助于實現反通貨膨脹的首要目標,但在今天已有些不合時宜。現行所得稅制度受到的最大的批評在于外資企業(yè)的超國民待遇造成的不公平競爭。

  由于名義稅率高,征管水平不高,造成了企業(yè)逃稅傾向嚴重。

  根據一些媒體報道,中國近期將在如下幾個方面推進稅制改革:1.統(tǒng)一內外資企業(yè)所得稅;2.增值稅要由目前的生產型向消費型轉變;3.調整消費稅的征收稅目,對一些高消費項目和國內供應能力不足的部分產品開征消費稅;4.擇機出臺一些新的稅種;5.中國將對出口產品實行零稅率。最新消息表明年內外資企業(yè)所得稅有望統(tǒng)一。

  稅收是每一位財務總監(jiān)都關心的話題,稅收籌劃是財務總監(jiān)的重要工作。本期推出稅制改革專題,邀請了政府研究機構、社會研究機構的學者和從事稅務咨詢的國際大型會計機構的稅務專家對中國稅制改革進行解讀,也邀請了一些財務總監(jiān)談了他們的切身感受。在許多媒體的報道中,企業(yè)的聲音往往有意無意地被忽略,這不是一個正常的現象。中國正在走向國際化,中國企業(yè)對海外投資日益增加。我們特意邀請兩位學者就國外稅制改革和避稅反避稅問題為本期撰稿,希望對財務總監(jiān)有所裨益。

  21世紀CFO以專題形式全方位解讀財務總監(jiān)關心的重大問題,也關注國內外會計界的重大新聞和最新學術動態(tài)。本期推出了兩個新欄目:會計天下事和理論最前沿。

  隨著中國經濟改革的進一步深入,原有的稅制已經不適應經濟發(fā)展的需要,稅制改革的序幕即將拉開。就中國稅制改革的方向等問題,記者采訪了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博士,作為長期研究中國稅制改革的專家,賈康博士談了對稅制改革的一些看法。

  改革集中在四個方面

  《21世紀》:國內即將進行的稅制改革,會對原有稅制的哪些方面進行大的改動?

  賈康: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第一個是燃油稅的擇機出臺;第二個是增值稅的轉型問題,也就是從生產型的增值稅轉向消費型的增值稅;第三個是對個人所得稅的進一步的改善和規(guī)范;第四個是要把稅收的優(yōu)惠規(guī)范起來,以往地方政府對企業(yè)過多過濫的優(yōu)惠政策將會越來越少。

  《21世紀》:取消外資企業(yè)所得稅的優(yōu)惠政策的呼聲很高,像外商投資企業(yè)“兩免三減半”這樣的優(yōu)惠政策是否會一下子取消,還是采取漸進的模式?能否立刻實現內外資企業(yè)所得稅的統(tǒng)一,還是對外資企業(yè)保留一些優(yōu)惠政策,以鼓勵其發(fā)展?

  賈康:今年是中國入世后的第三年,許多情況還看不清楚,還要觀察下一步的發(fā)展。目前中國對外資的優(yōu)惠政策屬于超國民待遇,比方說有的外資企業(yè)事實上是享受15%的所得稅。本來打算入世之后將外資的稅收標準和國內拉平,但因為超國民待遇也不違反WTO的框架,我國目前還是希望能夠更多地利用外資,所以不會把外資企業(yè)的稅收優(yōu)惠立刻取消。要考慮到雖然我國對外資企業(yè)有稅收優(yōu)惠,而在其他方面對外資企業(yè)還有一定的限制(比如說一些準入限制)。我認為要逐漸實現對外資企業(yè)和對內資企業(yè)征稅的一視同仁,不要急于達到這個目標。

  《21世紀》:現在中國的稅制對企業(yè)發(fā)展有哪些不利的影響因素?

  賈康:國內稅制里存在很多重復征收的現象,而生產型增值稅最具有代表性,它意味著在企業(yè)投資形成的廠房設備中的含稅部分是不允許做進項抵扣的。再有就是我們在核算企業(yè)的所得稅的時候,一般都是按平均工資來確定人員工資的發(fā)放,超過平均工資的部分,就認為應該考慮在費用之外,不允許把它作為一個利潤的剔除因素。但一些高科技企業(yè)要吸引人才,必須要用比較高的薪酬把人穩(wěn)定住。稅務人員在計算的時候,只按平均工資計算,多發(fā)的那部分工資必須算作是實現利潤來交企業(yè)所得稅。而個人對于這部分工資還要交個人所得稅,這也是重復征稅的一種情況。

  增值稅如何轉型

  《21世紀》:增值稅從生產型轉向消費型,是這次稅制改革的一大熱點,這種轉變會對財政收入帶來什么樣的影響?對企業(yè)會產生什么樣的影響?

  賈康:對財政收入的沖擊會比較大,現在我們國家增值稅占整個財政收入的比例已經相當高,占到百分之四十多。如果實現轉型,測算下來,對財政收入的沖擊至少會達到1000多億元。

  對企業(yè)的影響當然是減輕了稅負,對于資本密集型企業(yè)的減負作用最突出,因為這些企業(yè)前期的固定資產投資比重比較大,變成消費型實際上就是鼓勵他們投資。對商貿企業(yè)來說可能沒有什么影響。

  《21世紀》:如何來彌補增值稅轉型對財政收入造成的沖擊,是要擴大增值稅的征收范圍嗎?

  賈康:對于這一點,目前正在討論之中,還沒有聽說有什么有效的手段。在增值稅從生產型轉向消費型后再擴大征收范圍,現在看不到很大的空間。

  不過,我們國家在制定增值稅的時候,范圍限制得過窄了。只對工業(yè)企業(yè)和商業(yè)企業(yè)征收,而像交通運輸,建筑安裝行業(yè)完全應該歸到增值稅的征收范圍里,但這些行業(yè)現在是征收營業(yè)稅。我國過去的增值稅不僅征收的范圍過窄,而且稅率又劃分為很多檔次:普遍征收的稅率是17%;像自來水、天然氣、石油這些屬于國家扶植的產業(yè)按13%征收;對工業(yè)小規(guī)模納稅人實行6%的稅率,商業(yè)小規(guī)模納稅人按4%征收,小規(guī)模納稅人不能進行稅前抵扣,這對小規(guī)模納稅人不公平,也不利于商品的流通;對于國家鼓勵的軟件企業(yè),也實行4%的稅率。中國把增值稅的稅率劃分成不同的檔次,造成企業(yè)不是在一個平等的環(huán)境下競爭。

  擴大征收范圍將是增值稅改革的一個方向,第一步把建筑安裝,交通運輸這些行業(yè)納入征收范圍。然后逐步地將增值稅的覆蓋范圍擴大到國民經濟的各個領域。

  增值稅的征收范圍可以在某些方面擴大,但是只靠這個是彌補不了轉型對財政收入造成的沖擊的。必須得采取增值稅之外的其他措施來解決,另外,增值稅轉型不能一步到位,要分步走。

  《21世紀》:具體會采取什么樣改革的步驟呢?

  賈康:分步走可能有兩個選擇,一個是選擇若干行業(yè)先轉型,甚至有人說是先選擇西部的企業(yè),但我認為這些做法在操作上不好處理。如果說選擇西部的企業(yè),那么許多東部的企業(yè)會把注冊地轉移到西部去,謀求稅負的降低。如果按行業(yè)來,高科技企業(yè)該如何確認?一個企業(yè)中既包括傳統(tǒng)的產業(yè)也包括高科技的成分,怎么認定它屬于哪一邊?所以比較好處理的辦法是,按企業(yè)里面的項目來做分類,針對所有的企業(yè),比如說允許它們在投資形成的設備方面做抵扣。那么在這一部分先轉型,廠房部分可以以后再說。

  這些都是在探討的意見。我個人認為這種做法可操作性強一些。

  《21世紀》:對于增值稅的轉型,有些說法是要向歐洲的稅制模式靠攏,歐洲的增值稅是一種什么樣的模式?

  賈康:這種說法不是很準確,增值稅主要分為三種類型,生產型、消費型還有收入型。我國現在采用的生產型;中間過渡的類型是收入型;最終的,也是最合理,最公平的是消費型,我們現在改革的方向就是從生產型的增值稅逐漸過渡到消費型。

  現在國際上只有極少數幾個國家采用生產型的增值稅,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消費型的。采用收入型增值稅的國家也很少,收入型只能對折舊部分做稅前抵扣。

  《21世紀》:那么我國當初為什么采取生產型的增值稅呢?

  賈康:我國當時制定增值稅的時候考慮兩點因素,第一點是為了控制投資規(guī)模,當時中國出現投資過熱的情況,為了控制投資規(guī)模,避免通貨膨脹,所以采用了生產型的增值稅。

  再一個因素就是要保證財政收入,那時我國的國有企業(yè)在國民經濟中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國有企業(yè)除了交稅,還要交各種費,而且大部分利潤都上交。當時剛剛改革國有企業(yè)利潤上交的模式,國有企業(yè)上交中央財政這一部分被砍掉。如果再實行完全消費型的增值稅,國家財政承受不了。并且,當時國債發(fā)行比較困難,人民對國債的認識和現在不一樣。因此在這樣一種歷史條件下,采用了過渡式、漸進式的改革,實行生產型的增值稅。中國的改革從來都是漸進式的,因為要考慮改革的成本和社會的承受能力。

  流轉稅比例過高如何扭轉

  《21世紀》:國外的稅制中,所得稅比例要遠大于流轉稅,而國內流轉稅的比例要大一些,這次稅改會改變這種狀況嗎?

  賈康:我國所得稅的比例是低一些。國外的情況是不一樣的,比如美國,它的聯邦財政收入里,只個人所得稅的收入就要占到40%。另外還有一些和個人保障相關的稅,它主要是靠所得稅來形成稅收支柱的。美國也有流轉稅,但流轉稅在聯邦這一級,不是支柱的稅種。州的一級,消費稅可能高一些。地方一級主要靠財產稅。我國目前流轉稅的比例比較大,這次稅改不可能立刻改變這種狀況。

  《21世紀》:中國為什么形成流轉稅占很大比重的情況?

  賈康:這與我國經濟轉軌時期的各種制約條件有關,流轉稅的征收很簡便,只要有流轉量就可以征收。所得稅必須得說清楚收入來源、數量。這些收入必須有足夠的監(jiān)控機制才說得清,F在我們碰到的苦惱就是這個問題,除了工資以外,其他很多的收入,說不清楚。由于我國稅收征管的水平也較低,流轉稅的征收相對較為容易,所以我國更多地征收流轉稅。

  國外側重于征收所得稅。調節(jié)貧富差距,進行社會財富的再分配,主要還是靠所得稅。

  我們國家很多企業(yè)是虧損的,不管是實際虧損還是賬面上的虧損,所以所得稅的稅基就非常小。因此只能更多地征收流轉稅,這是一種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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