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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稅機關征收社保費 江門經驗全省推廣

2003-7-31 8:57 江門日報·吳聳 周琪 【 】【打印】【我要糾錯
  昨日在我市召開的全省地稅機關征收社會保險費工作會議總結推廣了我市地稅新征社會保險費辦法的成功經驗,來自全省各地地稅部門負責人現(xiàn)場觀摩、學習我市全責征收流程現(xiàn)場演示。國家稅務總局處長郝軍輝、省地稅局副局長魯蘭桂、市常務副市長聶黨權出席了會議。

  據(jù)悉,從今年4月1日起,我市率先在市區(qū)正式實施繳費單位、繳費個人直接向地稅機關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新辦法。4至6月,市區(qū)社保費征收入庫16158萬元,同比增長42.12%,比今年頭3個月增長25.07%,征繳率達99.03%。至6月底,養(yǎng)老保險參保人數(shù)為152376人,比3月份增加6456人,增長4.42%。

  新辦法規(guī)定企業(yè)單位每月按職工個人應繳個人所得稅的工資、薪金收入進行全員申報,并由地稅機關檢查核實,有利于堵塞企業(yè)單位少申報職工工資從而少繳社保費的漏洞。新辦法明確了各有關部門在社保費征收管理過程中的職責,形成了地稅全責征收、社保待遇發(fā)放、財政監(jiān)督管理的科學、有效、規(guī)范的社保費征收管理體系,徹底改變了地稅部門過去代征代收社保費的被動局面。

  據(jù)了解,省政府將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出臺《廣東省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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