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實施90年后香港取消遺產稅 豁免離岸基金利得稅

2005-10-13 10:52 每日經濟新聞  【 】【打印】【我要糾錯
  特區(qū)政府決心放棄每年15億港幣收入來換取更多投資。同時還豁免了離岸基金利得稅

  香港特區(qū)行政長官曾蔭權昨日在施政報告中宣布,香港將取消遺產稅和豁免離岸基金繳交利得稅,以吸引投資者和離岸基金,鞏固香港離岸金融中心地位。

  “香港是亞太地區(qū)的重要國際金融中心,我們會繼續(xù)采取措施鞏固這個關乎香港興衰的地位。”曾蔭權說,在嚴格執(zhí)行《新巴塞爾資本協(xié)定》使香港銀行業(yè)符合國際最高標準外,還將采取措施推動債券市場及基金業(yè)務的發(fā)展,而取消遺產稅則成為其中最重要的舉措之一。這一建議此前已經由香港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在財政預算案中提出。

  據(jù)悉,遺產稅在1915年引進香港,在香港實施了90年,一直是香港政府方面的一個穩(wěn)定稅收來源。取消遺產稅將使特區(qū)政府每年減少15億港元的收入。但稅務專家認為,通過取消遺產稅和基金利得稅將帶來更多投資,由此衍生出的其他稅收將可以抵消特區(qū)政府損失,同時增加就業(yè)

  “即使征收遺產稅,富人也會有很多措施避稅。”隆安律師事務所律師靳長華告訴《每日經濟新聞》,通過信托等方式,富人可以不用交納遺產稅就將財產交給下一代,并且在遺產稅征收過程中,存在諸多豁免條款,使得遺產稅實際征收額大打折扣。而國際通常的經驗表明,取消遺產稅將對高稅率地區(qū)的投資形成吸引作用。很多離岸金融中心都通過優(yōu)惠稅率吸引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