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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總局:上市公司國有股無償轉讓不征印花稅

2004-8-10 16:15 北京娛樂信報·賀文華 【 】【打印】【我要糾錯
    國家稅務總局昨日發(fā)出通知,對經(jīng)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決定或批準進行的國有(含國有控股)企業(yè)改組改制而發(fā)生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行為,將暫不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該通知還規(guī)定,凡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由轉讓方或受讓方按本通知附件——《關于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暫不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申報文件的規(guī)定》的要求,報上市公司掛牌交易所所在地的國家稅務局審批。對不屬于上述情況的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無償轉讓行為,仍征收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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