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適應我國加入WT0,深化外貿體制改革的需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了《關于進一步推進出口貨物實行免、抵、退辦法的通知》(財稅[2002]7號文)。規(guī)定從2002年1月1日起我國對生產企業(yè)自營或委托外貿企業(yè)代理出口的自產貨物,除另有規(guī)定外,增值稅一律實行“免、抵、退”的管理辦法。因此“免、抵、退”稅核算的正確與否將對企業(yè)的財務核算和稅收征管工作產生重大影響。
一、新舊規(guī)定對比變化
一是取消了外銷比例達到50%以上才予退稅的規(guī)定,只要應納稅額小于零,就可申報退稅。二是新發(fā)生出口業(yè)務的生產企業(yè)從發(fā)生首筆出口業(yè)務之日起12個月內的出口業(yè)務,不計算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免抵的稅額等于當期免抵退稅額;未抵完的進項稅額,結轉下期繼續(xù)抵扣;從第13個月開始按“免、抵、退”的計算公式計算當期應退稅額。三是企業(yè)應按月申報“免、抵、退”稅,退稅申報期為每月1日~15日。
二、“免、抵、退”稅的核算
計算公式如下: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上期留抵稅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當期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或免抵退稅額二者之中較小者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
其中:
1.出口貨物離岸價(FOB)以出口發(fā)票計算,扣除運保費和傭金后的離岸價,出口發(fā)票不能如實反映實際離岸價的,企業(yè)必須按照實際離岸價向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申報。
2.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其中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
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貨物到岸價格+海關實征關稅和消費稅
3.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的“期末留抵稅額”。
現(xiàn)舉例說明:
例1.某具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yè),對自產貨物經營出口銷售及國內銷售。
2002年1月共銷售5噸,其中4噸出口,出口離岸價為99000美元,貨款未收到,美元記賬匯率為8.27;內銷量為1噸,內銷金額200000元,銷項稅額34000元,當月購進原材料等輔助材料470588元;進項稅額合計80000元。假設內外銷貨物增值稅稅率17%,出口貨物退稅率為15%,無上期留抵稅額。
帳務處理如下:
。1)外購原輔材料、備件等,分錄為:
借:原材料等科目 470588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80000
貸:銀行存款 550588
。2)產品外銷時,分錄為:
免稅出口銷售額=99000×8.27=818730(元)
借:應收外匯賬款 81873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818730
(3)內銷產品,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234000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 200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000
。4)月末,計算當月出口貨物不予抵扣和退稅的稅額:
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額=818730×(17%-15%)=16374(元)
借:產品銷售成本 16374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6374
。5)計算應納稅額:
本月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進項額+上期留抵稅款-當期不予抵扣或退稅的金額)=34000-(80000)-16374)=-29626(元)
由于應納稅額小于零,說明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29626元。
。6)計算應退稅額和應免抵稅額: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818730×15%=122809(元)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29626元≤當期免抵退稅額122809元時: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29626元。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122809-29626=93183(元)
借:應收出口退稅 29626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93183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122809
。7)收到退稅款時,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29626
貸:應收出口退稅 29626
例2.在“免、抵、退”稅業(yè)務中,進料加工復出口業(yè)務的賬務處理比較復雜,現(xiàn)舉例說明。承上例,假設當月海關核銷進口料件價格為100000元,其他條件不變,則(1)~(3)分錄同上。其余的賬務處理如下:
。4)免稅進口料件,分錄為:
借:原材料 100000
貸:銀行存款 100000
。5)月末,計算當月出口貨物不予抵扣和退稅的稅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100000×(17%-15%)=2000元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人民幣外匯牌價×(征稅率-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818730×(17%-15%)-2000=14374
借:產品銷售成本 14374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14374
。6)計算應退稅額或當期期末留抵稅額:
應納稅額=34000-(80000-14374)=-31626元
由于當期應納稅額小于0,說明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31626元。
。7)計算應退稅額和應免抵稅額:
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100000×15%=15000元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818730×15%-15000=1078D9元
當期期末留抵稅額為31626≤當期免抵退稅額107809元時: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期末留抵稅額=31626(元)。
當期免抵稅額=當期免抵退稅額-當期應退稅額=107809-31626=76183(元)。
借:應收出口退稅 31626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抵減內銷產品應納稅額) 76183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出口退稅) 107809
。8)收到退稅款時,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31626
貸:應收出口退稅 31626
出口貨物“免、抵、退”稅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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