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jīng)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nèi)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上市公司財務信息更正披露出新規(guī)

2004-1-4 9:36 中國稅務報·劉鵬 【 】【打印】【我要糾錯
    中國證監(jiān)會近日制定并頒布了《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guī)則第19號———財務信息的更正及相關披露》,以此規(guī)范信息披露中對財務信息更正的要求。

    市場人士認為,此舉是為了規(guī)范公開發(fā)行證券的公司,使其披露更正后財務信息更符合要求,以提高財務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和及時性,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規(guī)則》明確指出,上市公司因前期已公開披露的定期報告存在差錯被責令改正,或已公開披露的定期報告存在差錯,經(jīng)董事會決定更正的,應以重大事項臨時報告的方式及時披露更正后的財務信息。更正后財務信息的格式要符合證監(jiān)會有關信息披露規(guī)范和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的要求。

    更正后的財務報表包括三種情況:若公司對已披露的以前期間財務信息作出更正,則應披露受更正事項影響的最近一個完整會計年度更正后的年度財務報表,以及受此影響的最近一期更正后的中期財務報表;若公司僅對本年度已披露的中期財務信息作更正,則要披露更正后本年度受到影響的中期財務報表;若公司對上一會計年度已披露的中期財務信息作更正,且上一會計年度財務報表尚未公開披露,則應披露更正后的受此影響的中期財務報表。
相關熱詞: 上市公司 財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