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4日起,年收入超過12萬元的納稅人,可以到任職或受雇單位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進行納稅申報了。然而,5日記者從市地稅局獲悉,目前尚未有人前來主動申報。
當日下午2時許,記者在市地稅局納稅服務中心大廳看到,有一些納稅人正在辦理稅務等手續(xù),但沒有人進行個稅申報,大廳內也沒有看到有關個稅申報的資料等。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在今年3月31日前,2006年全年收入12萬元以上的個人要進行納稅申報。市地稅局稅收管理二科科長宋向東告訴記者,省地稅局已將申報表寄來,1月5日上午,市地稅局召集各基層地稅部門開會,專門就個稅申報一事進行了強調。近日,他們將根據省局統(tǒng)一制定的宣傳方案進行大張旗鼓的宣傳發(fā)動,做到盡人皆知。他說,個人可到市地稅局納稅服務中心或各基層分局進行納稅申報,逾期未申報者,有可能面臨1萬元以下罰款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