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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稅負須做好“加減法”

2011-11-25 8:46 上海金融報 【 】【打印】【我要糾錯

  國家稅務總局稅科所所長劉佐近日表示,“做減法”是近年來國家稅制改革和收稅政策的主基調,普通百姓的稅一直在減。他以個人所得稅調整為例,通過算賬對比分析認為,月薪5000元至10000元者減負幅度較大,而部分高薪者的稅負雖有所增加,但是增幅并不高。

  近年來,福布斯關于中國百姓稅負全球第二的統(tǒng)計結論引起了廣泛熱議。盡管官方一直在質疑和否定這一統(tǒng)計的科學性,但稅負究竟高不高,民眾其實從每個月領取的稅單中就可以看出來。這時候,“老百姓的稅負一直在"做減法"”,不啻為一個好消息,表明國家有關部門已經(jīng)看到了民眾的稅負“痛苦”,并已著手切切實實降低民眾稅負。

  在個稅“做減法”方面,百姓最直觀的感受,是個稅起征點的兩次調高,已經(jīng)從最初的1600元上調至目前的3500元。個人所得稅調整的減負效應,近兩個月的數(shù)據(jù)已經(jīng)顯現(xiàn)。財政部公布的數(shù)據(jù)顯示,自9月1日起實施修改后的個人所得稅法以來,全國個人所得稅收入9月比8月減少33億元,10月又比9月減少了99億元,環(huán)比下降22%.

  但是,3500元的個稅起征點顯然不足以消除人們的稅負痛苦感,個稅起征點的調高,受益的只是少部分人群,更多的人尤其是工薪階層并沒有從這項政策中獲得較大實惠。因此,許多專家學者呼吁,個稅起征點調整的改革不應停步,5000元才是合適的起征點。

  此外,更嚴重的是,個稅實際上還不是百姓身上最沉重的稅負,很多人都忽略了身上最大的負擔隱形稅。我們或許想不到,當我們在商場買100元的化妝品,其中就包含了14.53元的增值稅,25.64元的消費稅,還有4.02元的城建稅。甚至到超市買個饅頭,你也被征了17%的饅頭稅。這些隱形稅對老百姓尤其是低收入家庭的實際生活影響很大。事實上,中國的物價目前這么高,很大一部分也跟這些間接稅太高有關系。而這,無疑是需要盡快“做減法”的。

  降稅負除了要“做減法”,還需“做加法”。實際上,稅負高并不一定就會產(chǎn)生“痛苦”感,只要百姓的養(yǎng)老、醫(yī)療、教育等社會保障體系健全,即便高稅負,也不一定會加重民眾負擔。中國目前最關鍵的,也并非稅負問題,而是稅收沒有用之于民。國家統(tǒng)計局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顯示,2010年,全國財政用于教育、醫(yī)療衛(wèi)生、社會保障和就業(yè)、保障性住房、文化體育、農(nóng)林水利、環(huán)境保護、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等方面的民生支出合計達到59601.82億元,占全國財政支出的2/3.客觀地說,政府每年用于民生的投入都在大幅增加,但是提供的公共產(chǎn)品和服務與廣大民眾的期望還有一定差距。尤其是在教育、醫(yī)療、失業(yè)救濟、保障房等事關百姓實際生活的社會保障和福利上,投入還遠遠不足。因此,政府在稅收支付上還應該“做加法”,將財力主要集中在提高社會保障和增加民眾福利上。

  此外,還需要做的一個“加法”,是調整分配關系,增加民眾收入。道理很簡單,所謂個稅,是建立在國民所得基礎上的,沒有國民所得就沒有了基本的稅基,何談降低稅負?因此,我們的收入分配政策一定要發(fā)揮“調高”、“擴中”、“提低”的分配原則,既要解決物價上漲擠壓居民收入問題,又要消除個稅負擔不合理、不公平問題。

  總之,在降低民眾稅負方面,僅有個稅“做減法”是遠遠不夠的。在征稅方面減少一些收入,在民生投入方面增加一些支出,這是下一步稅收制度調整需要堅持做好的“加減法”。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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