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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改革仍在路上

2012-3-19 14:39 轉自互聯(lián)網 【 】【打印】【我要糾錯

  剛剛結束的全國兩會上,《政府工作報告》中關于“資源稅擴大從價計征范圍”的提法引起了代表委員們的關注,也引發(fā)了業(yè)界的揣測。

  資源稅的征收實質上是為了保護和促進資源的合理開發(fā)與利用。然而,從量計征的資源稅收模式難以完全反映資源的價值,也難以很好地體現(xiàn)資源稅征收的初衷。相比較而言,從價定率征收資源稅將更能發(fā)揮出稅收的級差調節(jié)作用,抑制資源浪費。

  去年11月1日,原油、天然氣率先從價定率計征資源稅,這項改革在理順資源產品市場價格方面邁出了一大步。但是,占我國消費量70%的煤炭并未納入,資源稅改革的實際效果很難發(fā)揮。今年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發(fā)《關于調整錫礦石等資源稅適用稅率標準的通知》,從2月1日起全面上調鐵礦、錫礦、鉬礦、菱鎂礦、滑石和硼礦6種礦產資源的適用稅率標準。其中錫礦石提高幅度最大,現(xiàn)在的標準是調整前的20倍。但實際上,由于稅基較低,此次資源稅上調市場影響仍有限,被業(yè)內解讀為資源稅改革加速的信號,而資源稅改革也逐步進入關鍵階段。

  資源稅改革的話題已經持續(xù)了很久。隨著調結構、轉方式的不斷深入和節(jié)能減排要求的提高,資源稅加快改革的呼聲越來越迫切。在接下來可能推行從價計征的資源品種中,煤炭或成為第一候選,與行業(yè)關聯(lián)甚密的磷礦石同樣值得關注。

  業(yè)內人士分析指出,只有促進煤炭的有效開采利用,才能將煤炭企業(yè)的短期生產目標與資源有效利用的長期目標有效關聯(lián)。再加上先行一步的石油、天然氣資源稅改革已經為煤炭推行積累了經驗,所以,煤炭被列為第一候選也就順理成章,甚至,在具體操作上也可能參考石油、天然氣稅改先在部分地區(qū)試點、再推至全國的模式。

  磷礦石的資源稅改革同樣值得關注。當前,磷礦資源稅實行從量計征,不管是高品位礦還是低品位礦,征收標準都是一樣的。而高品位的磷礦石價格比低品位礦石價格要高很多,因此,這種征稅方式難以限制采富棄貧,造成資源浪費。為推動磷礦石從價計征,不少行業(yè)內人士已經做了充分的工作,比如,從礦石類型、采礦方法、礦石品位、企業(yè)規(guī)模大小等不同角度進行了區(qū)分,給出了不同區(qū)間的效益計算等,整體上得到了相關部門的認可?梢哉f,磷礦石資源稅從價計征只剩下“最后一公里”。

  目前來看,雖然資源稅擴大從價計征的品種、時間都沒有明確,但必然會波及以資源為生產資料的石化行業(yè)。不過從長遠看,資源稅改革只要目的明確,設計合理,許多問題和缺陷可以在推出后的實踐中逐步解決并完善。隨著覆蓋面的擴大,資源稅提高資源開采和利用效率的作用也將加倍凸顯。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Al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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