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籌劃――個人所得稅最佳會計處理方案(3)

來源: 編輯: 2003/04/10 10:49:13 字體:
  個人所得稅項目的帳務處理

 ?。ㄒ唬┕べY、薪金所得

  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的所得稅是國際上普遍采用的重要稅種之一。它可以由納稅人直接交納,也可以由扣繳義務人扣繳。在我國,通常由企事業(yè)等單位進行扣繳。

  計算工薪所得的應納稅款時,匯總計算納稅人的所得,以此所得扣除800元后的余額為納稅所得;再根據(jù)九級超額累進稅率,選擇適用的稅率計算其應納所得稅。

  扣繳義務人扣繳的工薪所得稅稅款實際上是納稅人所得工薪的一部分,對其核算同工薪一樣,通過“應付工資”科目進行,扣繳的稅款通過“應交稅金”科目進行核算。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時,納稅人應付給2%的手續(xù)費,作為扣繳義務人的營業(yè)外收入。

  例1.某企業(yè)聘請一外籍專家來華工作兩年。7月份來華,月薪7000元,12月末該企業(yè)發(fā)放一次性獎金6000元。該企業(yè)每月發(fā)放工資時,作為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該專家每月月薪7000元,按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應交納個人所得稅。800元以內的部分不納稅。在華工作的外籍人員,按規(guī)定可享受附加減除費用3200元。

  每月應納個人所得稅額為:

 ?。?000-800-3200)*15%-125=475(元)

  年終發(fā)放的獎金應作為工薪所得的一部分,須繳納個人所得稅,國稅發(fā)[1996]206號文明確如下: 對在中國境內有住所的個人一次取得數(shù)月獎金或年終加薪、勞動分紅(以下簡稱獎金,不包括應按月支付的獎金)的計算征稅問題按以下辦法處理:對上述個人取得的獎金,可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由于對每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稅時已按月扣除了費用,因此,對上述獎金原則上不再減除費用,全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直接按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款。因此,其12月份應交的所得稅為:475+6000*20%-375=1300元。

  扣繳義務人應扣手續(xù)費為:

  7-11月份:(475×5)×2%=47.5(元)
    12月份:1300×2%=26(元)

  7-11月預交所得稅編制的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  7000

      貸:應付工資  7000

  借:應付工資  7000

      貸:現(xiàn)金  6515.5

          應交稅金  475

          營業(yè)外收入  9.5

  12月清繳所得稅編制的分錄:

  借:管理費用  13000

      貸:應付工資  13000

  借:應付工資  13000.00

      貸:現(xiàn)金      11151.5

          應交稅金  1775

          營業(yè)外收入  73.5

 ?。ǘ﹤€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稅的帳務處理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繳納的所得稅,在我國是一種具有相對特征的納稅業(yè)務。

  個體工商戶同企業(yè)一樣,要按照利潤的構成要素計算會計收益,并在會計收益的基礎上,加減納稅調整項目計算納稅所得。根據(jù)納稅所得和適用的稅率計算應納稅款。

  例2.某個體商業(yè)戶2月份實現(xiàn)商品銷售收入25000元,商品銷售成本10000元,流通費用5000元,商品銷售稅金1250元,其他費用5000元,其他收入3000元,該個體戶月終向當?shù)囟悇諜C關報送納稅申報表,經檢查發(fā)現(xiàn)該個體戶將其個人的消費2000元作為其他費用列支。該個體戶1月份的納稅所得為7000元,已納所得稅1450元。

  該個體戶2月份的會計收益為:

  25000-10000-5000-1250+3000-5000=6750(元)

  按稅務機關要求調整的納稅所得為:

  6750+2000=8750(元)

    當月的應納稅款為:

  8750×10%-250=625(元)

  借:所得稅  625

      貸:應交稅金  625

  例3.某承包經營企業(yè),全年實現(xiàn)的納稅所得12萬元,按承包合同規(guī)定應交納承包費40000元。該企業(yè)應繳納分出承包費后的個人所得稅,并作為扣繳義務人扣繳承包人的個人所得稅。

  該企業(yè)的應納稅所得為:80000元(120000-40000)

  應納所得稅為:21250元(80000*35%-6750)

  借:所得稅  21250

      貸:應交稅金  21250

  扣繳稅款為:

  40000*30%-4250=7750元

  扣減手續(xù)費為:7750×2%=155

  借:利潤分配  40000

      貸:應付利潤  40000

  借:應付利潤  40000

      貸:應交稅金  7750

          營業(yè)外收入  155

          銀行存款    32095

  (三)其他個人所得稅的帳務處理

  在個人所得稅中,除工薪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稅外,其余的個人所得稅多按比例稅率征收。它們在計算和核算等方面有相同之處,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款=(納稅所得-合理費用)×20%

  例4.某企業(yè)從發(fā)明家個人處購入一項專有技術。按稅法規(guī)定,在支付專利費時,應代扣代繳發(fā)明家的個人所得稅。該項專有技術款為80000元,發(fā)明過程中的合理費用為40000元。

  應納稅款=40000×20%=8000(元)

  編制的會計分錄為:

  借:無形資產  80000

      貸:應交稅金  8000

          營業(yè)外收入 160

          銀行存款   71840

  例5.某企業(yè)發(fā)行的長期債券到期應付予債務人利息。該債券的面值1000元,年利率15%,債券共3000張,支付利息時,企業(yè)作為扣繳義務人扣繳個人所得稅。

  應付利息:450000元(1000×3000×15%)

  應納稅款:90000元(450000×20%)

  應收手續(xù)費:1800元(90000×2%)

  借:應付債券——應計利息  450000

      貸:應交稅金  90000

          營業(yè)外收入 1800

          現(xiàn)金  35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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