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筆稅該怎么繳?
問:某公司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從采石廠購進高鈣石塊碾磨成石粉后出售。企業(yè)認為石粉屬于非金屬礦采選品,應該按13%的稅率計提銷項稅額,而稅務機關界定應該按17%的稅率申報納稅。請問,該筆業(yè)務應該按照13%還是17%的稅率計提銷項稅額?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金屬礦、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字[1994]第022號)的規(guī)定,非金屬礦采選產品是指從天然礦床中采選的除金屬礦采選產品以外的其他非金屬礦的礦石、礦砂、礦粉,不包括經燃燒、焙燒和加工的產品。據此,此公司出售的石粉是由購進的高鈣石塊碾磨加工的產品,不屬于非金屬礦采選產品的范疇,因此應按17%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金屬礦、非金屬礦采選產品增值稅稅率的通知》(財稅字[1994]第022號)的規(guī)定,非金屬礦采選產品是指從天然礦床中采選的除金屬礦采選產品以外的其他非金屬礦的礦石、礦砂、礦粉,不包括經燃燒、焙燒和加工的產品。據此,此公司出售的石粉是由購進的高鈣石塊碾磨加工的產品,不屬于非金屬礦采選產品的范疇,因此應按17%的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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