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yè)贈給電視臺作獎品用的產(chǎn)品應征收增值稅
某生產(chǎn)電飯煲的工業(yè)企業(yè)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1998年8月銷售電飯煲1000個,銷項稅額為59500元,另外,將同型號的電飯煲100個無償贈送某電視臺“星光娛樂”節(jié)目作獎品用。當月進項稅額為41800元,計算當月應納增值稅額為多少?
根據(jù)《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guī)定:“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的行為,視同銷售貨物”,應當征收增值稅。因此,當月應納增值稅額為:
?。?9500+59500/1000×100)-41800=23650(元)
根據(jù)《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四條規(guī)定:“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的行為,視同銷售貨物”,應當征收增值稅。因此,當月應納增值稅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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