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船使用牌照稅的會計處理——車船使用牌照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稅額
車船使用牌照稅采用定額稅率,其稅額表分為車輛使用牌照既稅額表和船舶使用牌照稅稅額表。
車輛使用牌照稅稅額表
類別 項 目 計稅標準 每季稅額 備 注
機 乘人汽車 每 輛 15元至80元
載貨汽車 按凈噸位每噸 4元至15元
動 二輪摩托車 每 輛 5元至15元
三輪摩托車 每 輛 8元至20元
車
畜力駕駛 每 輛 1元至8元
非 人力駕駛 每 輛 0.3元至6元 包括三輪車、黃
機 包車及其他人力
動 拖行車輛
車 自行車 每 輛 0.5元至1元
船舶使用牌照稅稅額表
類別 計稅標準 每季稅額 備 注
50噸以下 每噸0.30元 按凈噸位計征
51噸至150噸 每噸0.35元 按凈噸位計征
機 151噸至300噸 每噸0.40元 按凈噸位計征
301噸至500噸 每噸0.45元 按凈噸位計征
動 501噸至1000噸 每噸0.55元 按凈噸位計征
1001噸至1500噸 每噸0.65元 按凈噸位計征
船 1501噸至2000噸 每噸0.80元 按凈噸位計征
2001噸至3000噸 每噸0.95元 按凈噸位計征
3001噸以上 每噸1.10元 按凈噸位計征
非 10噸以下 每噸0.15元 按載重噸位計征
機 11噸至50噸 每噸0.20元 按載重噸位計征
動 51噸至150噸 每噸0.25元 按載重噸位計征
船 151噸至300噸 每噸0.30元 按載重噸位計征
301噸以上 每噸0.35元 按載重噸位計征
其中車輛使用牌照稅的具體稅額標準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在上表規(guī)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
車船使用牌照稅對車輛和船舶采用不同的方法計算應納稅額。
對車輛使用牌照稅,其計稅標準為應納稅車輛的輛數(shù)或凈噸位,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車輛的輛數(shù)(或凈噸位)×適用稅額
對于船舶使用牌照稅,其計稅標準為應納稅船舶的凈噸位或載重噸位,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船舶凈噸位(或載重噸位)×適用稅額
車船使用牌照稅采用定額稅率,其稅額表分為車輛使用牌照既稅額表和船舶使用牌照稅稅額表。
車輛使用牌照稅稅額表
類別 項 目 計稅標準 每季稅額 備 注
機 乘人汽車 每 輛 15元至80元
載貨汽車 按凈噸位每噸 4元至15元
動 二輪摩托車 每 輛 5元至15元
三輪摩托車 每 輛 8元至20元
車
畜力駕駛 每 輛 1元至8元
非 人力駕駛 每 輛 0.3元至6元 包括三輪車、黃
機 包車及其他人力
動 拖行車輛
車 自行車 每 輛 0.5元至1元
船舶使用牌照稅稅額表
類別 計稅標準 每季稅額 備 注
50噸以下 每噸0.30元 按凈噸位計征
51噸至150噸 每噸0.35元 按凈噸位計征
機 151噸至300噸 每噸0.40元 按凈噸位計征
301噸至500噸 每噸0.45元 按凈噸位計征
動 501噸至1000噸 每噸0.55元 按凈噸位計征
1001噸至1500噸 每噸0.65元 按凈噸位計征
船 1501噸至2000噸 每噸0.80元 按凈噸位計征
2001噸至3000噸 每噸0.95元 按凈噸位計征
3001噸以上 每噸1.10元 按凈噸位計征
非 10噸以下 每噸0.15元 按載重噸位計征
機 11噸至50噸 每噸0.20元 按載重噸位計征
動 51噸至150噸 每噸0.25元 按載重噸位計征
船 151噸至300噸 每噸0.30元 按載重噸位計征
301噸以上 每噸0.35元 按載重噸位計征
其中車輛使用牌照稅的具體稅額標準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在上表規(guī)定的稅額幅度內確定。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
車船使用牌照稅對車輛和船舶采用不同的方法計算應納稅額。
對車輛使用牌照稅,其計稅標準為應納稅車輛的輛數(shù)或凈噸位,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車輛的輛數(shù)(或凈噸位)×適用稅額
對于船舶使用牌照稅,其計稅標準為應納稅船舶的凈噸位或載重噸位,其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船舶凈噸位(或載重噸位)×適用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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