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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換稅務登記證工本費有最高限價

2006-9-21 11:10 中國稅務報 【 】【打印】【我要糾錯

  目前,換發(fā)稅務登記證工作正在全國各地進行。稅務登記證的工本費引起了納稅人的廣泛關注。

  記者從國家稅務總局了解到,為了減輕納稅人負擔,規(guī)范稅務機關的收費行為,國家稅務總局對稅務登記證工本費標準作出最高限價。具體如下:稅務登記證正本內芯3元、副本內芯3元、副本封皮4元、正本外框10元。具體標準由各地國稅局、地稅局向當?shù)匚飪r部門和財政部門分項申報核定,同一省市國稅局和地稅局實行統(tǒng)一的收費標準。納稅人在換發(fā)稅務登記證時,可以自愿選擇是否換取正本外框和副本封皮。對納稅人不換正本外框和副本封皮的,稅務機關只收取正本內芯和副本內芯的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搭售外框。

  另據(jù)了解,高校畢業(yè)生從事個體經營且在工商部門注冊登記日期在其畢業(yè)后兩年以內的,自其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之日起3年內免交有關登記類、證照類和管理類收費。對從事個體經營的下崗職工,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辦理稅務登記時免收工本費;200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新辦稅務登記的,換證時也予以免收工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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