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車輛征收車船使用稅應注意的問題

來源: 編輯: 2004/08/12 09:44:42 字體:
    (一)資料

    A公司擁有車輛情況如下:

    1.載貨汽車8輛,其中2輛新購買的汽車尚未使用。凈噸位均為5噸;

    2.四輛六座客貨兩用汽車,載重凈噸位均為5噸;

    3.45座的大客車3輛,其中1輛專門由企業(yè)內(nèi)部舉辦的學校使用;

    4.小轎車2輛。其中1輛通過租賃方式從某國家機關取得,租賃雙方規(guī)定,車船使用稅由出租方繳納;

    5.拖拉機1輛,凈噸位2噸;帶有掛車的貨車1輛,汽車凈噸位和掛車凈噸位均為4噸;

    6.1輛凈噸位為2.5噸的小貨車。此貨車只在企業(yè)內(nèi)部裝卸貨使用,既不領取行駛執(zhí)照,也不上公路行駛;

    7.企業(yè)無租使用甲單位15座的面包車1輛;無租使用乙單位凈噸位為3.4噸的貨車1輛。

    (二)要求

    已知該地車船使用稅的年稅額載重汽車按凈噸位每噸40元,乘人汽車10座以下每輛140元,11座至20座每輛160元,21座至30座每輛180元,31座以上每輛200元。試計算A公司應納車船使用稅。

    (三)解答

    1.暫不使用的新購置車輛不征稅。

    應納稅額=(8-2)×5×40=1200(元)

    2.稅法規(guī)定,對于客貨兩用汽車,載人部分按乘人汽車稅額減半征稅,載貨部分按機動載貨汽車征稅。

    應納稅額=4×(140÷2+5×40)=1080(元)

    3.企業(yè)辦的各類學校、醫(yī)院、托兒所、幼兒園自用的車船免征車船使用稅。

    應納稅額=(3-1)×200=400(元)

    4.稅法規(guī)定,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車船免納車船使用稅,但對其出租等非本身使用的車船,應依法征收車船使用稅。對有租賃關系的車船,由租賃雙方商妥以何方為納稅義務人;租賃雙方未商定的,由使用人納稅。故A公司承租的小轎車按協(xié)議規(guī)定,由出租方繳納。

    應納稅額=(2-1)×140=140(元)

    5.稅法規(guī)定,主要用于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的拖拉機免稅,對從事運輸業(yè)務的,按拖拉機所掛拖車的凈噸位計算,稅額按機動載貨汽車稅額的五折計征車船使用稅;機動車掛車,按機動載貨汽車稅額的7折計征車船使用稅。

    應納稅額=2×40×50%+4×40+4×40×70%=312(元)

    6.稅法規(guī)定,對企業(yè)內(nèi)部行駛的車輛,不領取行駛執(zhí)照,也不上公路行駛的,免征車船使用稅。

    7.稅法規(guī)定,無租使用的車船由使用人納稅。對車輛凈噸位尾數(shù)在半噸以下的,按半噸計算;超過半噸的,按1噸計算。

    應納稅額=160+3.5×40=300(元)

    綜上,A公司應繳車船使用稅稅額合計=1200+1080+400+140+312+300=34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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