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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業(yè)務會計處理的中美比較

2004-02-23 15:15 來源:武靜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進展,跨國公司已成為世界上重要的企業(yè)組織形式。它們有的在國外設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獨立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有的在國外設立機構,延伸母公司的各種業(yè)務。因為企業(yè)經營活動中會涉及多種貨幣,就必然要考慮外幣業(yè)務的會計核算、報表折算以及匯兌損益處理等問題。對此各國都有自己的一套處理方法,本文就以下幾方面比較中美對外幣業(yè)務的處理方法。

  一、兩個基本概念的不同

  1.外幣!吨腥A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12條規(guī)定:會計核算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業(yè)務收入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為主的單位可以選擇其中的一種作為記賬本位幣,但是編報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因此,我國以記賬本位幣來界定外幣,即企業(yè)收支所用的主要貨幣為記賬本位幣,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為外幣。我國跨國公司設在國外的子公司或分支機構,可選定當地貨幣為記賬本位幣。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引入了“功能貨幣”概念。所謂功能貨幣是指某一國外主體從事經營活動和創(chuàng)造現金流量的主要經營環(huán)境的通貨。在一國獨立經營的實體,該國的貨幣即為功能貨幣,如在英國獨立經營的實體,其功能貨幣就是英鎊,而美國公司在英國設立的非獨立組織機構,其功能貨幣就是美元。

  2.外幣業(yè)務。我國將外幣業(yè)務定義為以記賬本位幣以外的貨幣進行款項收付、往來結算等業(yè)務。具體包括:購買或銷售以外幣計價的商品或勞務;借人或貸出外幣資金;取得或處理外幣計價的資產;承擔或償付以外幣計價的負債。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第52號將外幣業(yè)務分為兩大部分:一是一般外幣業(yè)務核算,二是遠期匯兌合同的換算。美國的期貨業(yè)務已發(fā)展到較高水平,成為公司日常業(yè)務的一部分,與此相適應會計準則也對此作了詳細規(guī)定。我國目前制定外匯期貨業(yè)務會計制度的時機尚不成熟。

  二、外幣交易會計處理的比較

  按我國會計準則,外幣業(yè)務的賬務處理有通賬制和分賬制兩種方法。外幣通賬制是指在發(fā)生外幣業(yè)務時即折算為記賬本位幣入賬,外幣分賬制是指日常核算以外幣原幣記賬,分幣種核算損益和編制報表,在資產負債表日折算為以記賬本位幣表示的會計報表。我國大多數企業(yè)采用外幣通賬制,只有銀行等金融企業(yè)采用外幣分賬制。

  1.匯率的確定。我國規(guī)定企業(yè)在發(fā)生外幣業(yè)務時,可采用當日市場匯率或當期期初市場匯率將外幣折算為記賬本位幣。月終,按期末市場匯率將外幣賬戶期末余額折算為記賬本位幣金額,與記賬本位幣賬戶余額之間的差額即為匯兌損益。

  美國財務會計準則中規(guī)定功能貨幣以外的貨幣為外幣,在外幣業(yè)務發(fā)生時按當日市場匯率折算為功能貨幣入賬。但有一個例外,即如果功能貨幣屬于高度通脹的貨幣,則應將報告貨幣作為功能貨幣!案叨韧洝笔侵溉陜壤塾嬐浡蚀笥诨虻扔100%.

  可見,中美在外幣業(yè)務處理上主要存在兩點差異:第一,美國按當日匯率折算,我國則采用了當日或期初匯率。在匯率變動不大時,兩種方法所產生的入賬金額的差異不大,而在匯率波動幅度較大時,按期初匯率折算就難以保證入賬金額的客觀性。第二,美國根據市場通脹情況適當改變功能貨幣的規(guī)定,有利于消除通脹給信息使用者帶來的不利影響。

  2.匯兌損益的處理。根據我國現行的會計制度,籌建期間發(fā)生的匯兌損益記人長期待攤費用,一次性計入開始生產經營當月的損益;生產經營期間發(fā)生的匯兌損益作為當期財務費用;與購建固定資產等直接相關的匯兌損益,在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之前發(fā)生的,可予以資本化計入相關固定資產的購建成本。由于我國在制定會計制度時借鑒了美國及國際通行做法,因此上述處理方法與美國基本相同。

  三、外幣報表折算方法的比較

  外幣報表折算是指將用外幣編制的財務報表換算成本國貨幣的財務報表。在選擇報表的折算方法時,主要考慮:(1)各項目的折算匯率;(2)折算差額的會計處理。

  1.折算匯率的選擇。外幣報表的折算方法主要有四種:現行匯率法、流動與非流動項目法、貨幣與非貨幣項目法及時態(tài)法。目前各國采用較多的是現行匯率法和時態(tài)法。

  在現行匯率法下,除所有者權益項目以歷史匯率進行折算外,資產、負債、收入、費用的各項目均以現行匯率折算。報表折算差額計入當期損益或在所有者權益下單列“外幣會計報表折算差額”項目反映,逐年累計。這種方法保持了報表中各項目之間的比例關系。但與歷史成本原則不相符合。

  時態(tài)法對現金、應收和應付項目按現行匯率折算,其他的資產和負債項目則根據各項目原有的計量屬性確定按歷史匯率或現行匯率折算。這使得折算后的會計報表的數據比較合理,但操作復雜,折算結果會改變原來各項目的比例關系和經營成果。

  我國1995年發(fā)布實施的《合并會計報表暫行規(guī)定》對合并會計報表的折算做了詳細規(guī)定,基本上運用現行匯率法。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則綜合了時態(tài)法和現行匯率法,創(chuàng)造了功能貨幣法:若功能貨幣為當地貨幣,該國外實體用現行匯率法;若功能貨幣為本國貨幣,該實體采用時態(tài)法;若功能貨幣既非本國貨幣又非當地貨幣,按時態(tài)法將當地貨幣重新計量為功能貨幣,再按現行匯率法折算為本國貨幣。這種方法實際上是將國外的子公司或分支機構分為兩種類型:對自主經營的國外經濟實體采用現行匯率法,對作為母公司經營延伸的國外分支機構采用時態(tài)法。這在一定程度上結合了兩種方法的優(yōu)點。對這一方法,雖然會計界存在爭議,但在國際上比較通行,1993年國際會計準則委員會公布的國際會計準則第21號修訂本中也采用了這種處理方法。

  2.報表折算差額的處理。報表折算差額的處理主要有兩種方法:(1)遞延處理;(2)計入當期損益。遞延處理是將折算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單列項目反映。這種做法認為,報表折算本身并不產生損益,不該影響企業(yè)當期的實際經營利潤。第二種方法則認為報表中各項目的實際價值隨著匯率的變動而變動,因此,將折算差額計人損益才能反映企業(yè)所承擔的匯率風險。筆者認為后一種觀點比較合理。

  美國在《外幣交易和外幣財務報表折算會計》中要求將折算差額計入當期損益,不做遞延處理。而我國則規(guī)定將折算差額在“未分配利潤”下以“外幣會計報表折算差額”單獨反映。這主要是考慮到企業(yè)的承受能力,因為過大的匯率波動會給當期損益產生較大影響。但實際上,匯率變動的影響是在本期產生的,應在本期損益中反映,并且如不計入本期損益,也應在報表附注中披露本期匯率變動情況及對本期損益的影響,以防誤導報表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