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計算機打印輸出的書面檔案,在電算化會計系統(tǒng)中應設置控制機制,實行輸出檔案在機內的自動連續(xù)編號,以便于從總體上把握書面輸出的文檔。此外,還應制定輸出檔案的內容、件數(shù)、保管人和使用人的登記制度,操作時嚴格按照制度規(guī)定進行記錄,打印出的紙質檔案經審核人員核對以后,應加蓋制單人員、審核人員、記賬人員及會計機構負責人的印章或者簽字,以明確責任,保證檔案的法律效力。這樣,將責任落實到人,在一定程度上能有效地保障輸出紙質檔案的安全可靠。
還應指出,在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的雙套制管理體制下,無論哪一種形式的保管體系,均應注明另一種形式的相關信息。如在紙質檔案的備考表或卷內目錄“備注”中注明相對應的電子檔案的檔號及存址,以便利用時相互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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