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課程:會計課程稅務課程免費試聽招生方案 初當會計崗位認知會計基礎財務報表會計電算化

綜合輔導:會計實務行業(yè)會計管理會計審計業(yè)務 初當出納崗位認知現(xiàn)金管理報銷核算圖表學會計

首頁>會計信息>會計繼續(xù)教育> 正文

消費稅的科目設置

2003-12-26 10:10  【 】【打印】【我要糾錯
    需要交納消費稅的企業(yè),應在“應交稅金”科目下增設“應交消費稅”明細科目進行會計核算。本明細科目采用三欄式帳戶記帳,借方核算實際交納的消費稅或待扣的消費稅,貸方核算按規(guī)定應交納的消費稅,期本貸方余額表示尚未交納的消費稅,借方余額表示多交的消費稅。

    與增值稅不同,消費稅屬于價內(nèi)稅,含在商品銷售收入中,故企業(yè)應交納的消費稅應計入商品銷售稅金,并從當期收入中扣除。

相關熱詞: 消費稅 科目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