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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地方稅務局關于統(tǒng)一房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申報期的通知

廈地稅函[2003]54號

頒布時間:2003-06-13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廈門市地方稅務局

各區(qū)地方稅務局、直征局、外稅分局、稽查局、信息技術分局:

  為方便納稅人,提高辦稅效率,從2003年下半年起,統(tǒng)一全市房(地)產稅和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的申報征收期:上半年為3月份,下半年為9月份。請各基層局認真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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