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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地方稅務局轉發(fā)省局關于暫緩征收2007年度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稅款的通知

梅地稅發(fā)[2007]9號

頒布時間:2007-01-16 11:56:57.000 發(fā)文單位:梅州市地方稅務局

各(縣)市地方稅務局、市局直屬各單位:

  現將省地稅局《關于暫緩征收2007年度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稅款的通知》(粵地稅發(fā)[2007]7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梅州市地方稅務局
二OO六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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