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發(fā)[2006]33號
頒布時間:2006-03-07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家稅務局、質量技術監(jiān)督局,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于清理整頓小煉油廠和規(guī)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見的通知》(國辦發(fā)〔1999〕38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加油站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國辦發(fā)〔2002〕18號)的精神,國家稅務總局于1999年在全國范圍內對在用加油機采取了過渡性稅控改造措施,國家質檢總局于2002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加油站專項整治。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加油站稅收和計量的監(jiān)督管理,保證加油數據的真實、可靠,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質檢總局決定在全國范圍內聯(lián)合開展加油站在用加油機稅控功能和計量性能監(jiān)督檢查?,F(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各級稅務機關、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在本行政區(qū)域內聯(lián)合開展一次加油站在用加油機稅控功能和計量性能的監(jiān)督檢查。
(一)稅務機關檢查重點:社會加油站在用加油機稅控裝置和稅控加油機的使用情況,包括能否正常使用、能否正常記錄和讀取數據并報送加油數據;加油站能否嚴格按照稅務機關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相關的財務會計制度等;加油站有無擅自改動稅控裝置和稅控加油機,以及利用加油機作弊偷逃稅款的行為。
?。ǘ┵|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檢查重點:加油站在用加油機是否嚴格按照計量法和計量檢定規(guī)程的要求進行了計量檢定;鉛(簽)封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擅自改動或拆裝加油機;是否存在使用擅自改動或拆裝的加油機;是否存在偷換加油機電腦芯片或主板等計量作弊的行為等。按照《國家質檢總局關于開展“十縱十橫”交通主干線沿線加油站計量執(zhí)法檢查的通知》(國質檢執(zhí)函〔2005〕737號)已經檢查的加油站不作為此次檢查的重點。
二、檢查時間
專項檢查總體時間安排自2006年4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結束,要按照“邊檢查,邊整改”的原則對加油站實施檢查。各地國稅局和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可結合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對加油機進行周期檢定的時間,確定本地區(qū)的具體檢查時間。
三、處理措施
?。ㄒ唬└鶕惪匮b置使用期限為7年,以及目前使用情況,各地國稅局按照下列四種方式進行處理:
1.加油機稅控裝置(包括外掛式和換頭式)使用期已滿6年或不能正常使用的,且加油站認為加油機使用期限較長需要更換的,應更換為稅控加油機。
2.加油機稅控裝置使用期已滿6年或不能正常使用,加油機仍能繼續(xù)使用的,可由已取得燃油稅控加油機制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加油機原生產企業(yè)實施稅控功能改造;如加油站認為需要更換為稅控加油機的,也可直接更換為稅控加油機。具體采用何種方式由加油站自行選擇。稅控功能改造仍應嚴格遵照《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加油機安裝稅控裝置和整機防爆工作的通知》(國稅發(fā)〔2002〕3號)的規(guī)定實施。加油機的稅控改造應在稅務機關通知送達后6個月內完成。3.加油機稅控裝置使用期未滿6年并可正常使用的,仍可繼續(xù)使用,到使用期滿6年時,按前款方式處理。4.實施稅控改造的加油機或新購的稅控加油機的,必須通過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計量檢定和稅務機關稅控初始化后方可投入使用。5.對加油站未按規(guī)定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制度,以及未按規(guī)定報送加油數據和相關資料的,依照稅收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加油站擅自改動稅控裝置和稅控加油機,以及利用加油機作弊偷逃稅款的行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二)石化、石油集團所屬加油站(連鎖加盟的除外)稅控裝置的更換問題由其自行解決。如何使用IC卡報送加油數據的問題,另行規(guī)定。
?。ㄈ┘佑驼炯{稅人按月辦理納稅申報時,必須持稅控加油機用戶卡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上月加油數據。稅務機關應通過人機結合的方式將加油站申報納稅數據與IC卡抄錄的數據進行比對(卡、表比對按總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比對相符的,按規(guī)定申報納稅;比對不符的,要及時查找原因,并移交稅源管理部門和稽查部門處理。凡加油站未購買讀卡器和IC卡的,應自行向讀卡器生產企業(yè)進行購買。
?。ㄋ模└鞯貒惥忠凑諊叶悇湛偩值囊髮ⅰ都佑蜋C稅控初始化管理系統(tǒng)》升級為1.2版,有關升級的規(guī)定另行通知。
?。ㄎ澹佑蜋C未經檢定或檢定不合格或者超過檢定周期的,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應責令停止該加油機的使用;對以欺騙消費者為目的,擅自改動、拆裝加油機,或者使用擅自改動、拆裝的加油機,破壞加油機鉛(簽)封,偷換加油機電腦芯片或主板等計量違法行為,要嚴格依法查處,并提請有關部門取消其經營加油站資格;涉嫌構成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公安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具體要求
?。ㄒ唬└鞯貒惥趾唾|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要充分認識此次監(jiān)督檢查的重要性,成立有主要領導人參加的專項檢查聯(lián)合領導小組,并制定檢查工作計劃、步驟。要本著依法辦事、執(zhí)政為民的原則,統(tǒng)籌考慮加油站的具體情況,避免重復檢查。國稅局和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要協(xié)調好時間,盡可能在同一時間段內協(xié)同行動,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及時溝通,采取分別檢查和共同檢查的方式,共同做好此次監(jiān)督檢查工作。
?。ǘ└魇?、自治區(qū)、直轄市國稅局(包括計劃單列市)和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要對這次專項檢查進行認真總結??偨Y報告和加油站檢查情況報表(附表1、附表2附后)于2007年2月1日之前分別上報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附表1由國稅局填寫,附表2由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填寫)。
附件:1.加油機有關情況統(tǒng)計表
2.加油站在用加油機計量性能檢查統(tǒng)計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
二○○六年三月七日
附件1
加油機有關情況統(tǒng)計表
單位: 統(tǒng)計截至時間:2006年12月31日
加油站數量(個) |
加油機數量(臺) | ||||||||||||
1 總計 |
稅控加油機數量 |
安裝稅控裝置的加油機 | |||||||||||
2原有一體機 |
3本次檢查中更換為一體機的 |
4已改造過的數量 |
5 未改造的數量 | ||||||||||
兩大集團 |
中石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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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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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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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動稅控裝置或稅控加油機 |
其他作弊違法行為 |
備注 | |||||||||||
加油站(個) |
加油機(臺) |
加油站(個) |
加油機(臺) | ||||||||||
兩大 |
中石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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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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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加油站 |
注:本表統(tǒng)計的數據為截至2006年12月31日為止,各地所實際使用各類加油機的具體數量。稅控加油機是指購買時即為一體稅控加油機(含本次檢查中由稅控裝置更換為一體機的);已改裝的是指原為稅控裝置,經改造后成為具備稅控功能的加油機;未改造的是指現(xiàn)有稅控裝置使用期限未到,繼續(xù)使用的;其中1=2+3+4+5.
附表2
加油站在用加油機計量性能檢查統(tǒng)計表
制表單位: 統(tǒng)計上報時間:
檢查加油站總數 |
檢查加油站在用加油機數量 |
具有有效期內檢定證書的加油機臺件數 |
破壞加油機鉛(簽)封的計量違法案件數 |
擅自改動或拆裝加油機的計量違法案件數 |
偷換加油機電腦芯片或主板的計量違法案件數 |
其他計量違法案件數 | |||||
總數 |
其中 | ||||||||||
使用年限在5年以下(含5年)的臺數 |
使用年限在5年至7年(含7年)的臺數 |
使用年限在7年至10年(含10年)的臺數 |
使用年限在10年以上的臺數 | ||||||||
中石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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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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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資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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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社會加油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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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注:*外資加油站包括中外合資加油站、中外合作加油站和外資(獨資)加油站。
**其他社會加油站指中石油、中石化、外資加油站以外的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