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市一家居民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生產銷售彩色電視機,假定2008年度有關經營業(yè)務如下:
。1)銷售取得不含稅收入8600萬元,與彩電配比的銷售成本5660萬元;
(2)轉讓技術所有權取得收入700萬元,直接與技術所有權轉讓有關的成本和費用100萬元;
。3)出租設備取得租金收入200萬元,接受原材料捐贈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材料金額50萬元、增值稅進項稅金8.5萬元,取得國債利息收入30萬元;
。4)購進原材料共計300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注明進項稅稅額510萬元;支付購料運輸費用共計230萬元,取得運輸發(fā)票;
。5)銷售費用1650萬元,其中廣告費1400萬元;
。6)管理費用850萬元,其中業(yè)務招待費90萬元;
(7)財務費用80萬元,其中含向非金融企業(yè)借款500萬元所支付的年利息40萬元(當年金融企業(yè)貸款的年利率為5.8%);
。8)計入成本、費用中的實發(fā)工資540萬元;發(fā)生的工會經費15萬元、職工福利費82萬元、職工教育經費18萬元;
。9)營業(yè)外支出300萬元,其中包括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貧困山區(qū)的捐款150萬元。
。ㄆ渌嚓P資料:①上述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不涉及轉讓費用;②取得的相關票據均通過主管稅務機關認證。)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下列計算回答總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1)企業(yè)2008年應繳納的增值稅;
。2)企業(yè)2008年應繳納的營業(yè)稅;
。3)企業(yè)2008年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4)企業(yè)2008年實現的會計利潤;
。5)廣告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6)業(yè)務招待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7)財務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8)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9)公益性捐贈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
。10)企業(yè)2008年度企業(yè)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
(11)企業(yè)2008年度應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
【解析】
。1)應繳納的增值稅=8600×17%-8.5-510-230×7%=927.4(萬元)
(2)應繳納的營業(yè)稅=200×5%=10(萬元)
。3)應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927.4+10)×(7%+3%)=93.74(萬元)
。4)會計利潤=8600-5660+700-100+200+50+8.5+30-1650-850-80-300-10-93.74=
844.76(萬元)
。5)銷售(營業(yè))收入=8600+200=8800(萬元)廣告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1400-8800×15%=80(萬元)
(6)業(yè)務招待費×60%=90×60%=54(萬元)銷售(營業(yè))收入×0.5%=8800×0.5%=44(萬元)業(yè)務招待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90-44=46(萬元)
。7)財務費用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40-500×5.8%=11(萬元)
。8)工會經費扣除限額=540×2%=10.8(萬元),調增15-10.8=4.2(萬元)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540×14%=75.6(萬元),調增82-75.6=6.4(萬元)職工教育經費=540×2.5%=13.5(萬元),調增18-13.5=4.5(萬元)職工工會經費、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4.2+6.4+4.5=15.1(萬元)
。9)公益性捐贈應調整的應納稅所得額=150-844.76×12%=48.63(萬元)
。10)企業(yè)所得稅的應納稅所得額=844.76+80+46+11+15.1+48.63-30=1015.49(萬元)
。11)應繳納的企業(yè)所得稅=(1015.49-600)×25%+100×25%×50%=116.3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