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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繳以前年度企業(yè)所得稅款如何處理

2011-11-1 14:28 互聯(lián)網 【 】【打印】【我要糾錯

  【問】1、我公司在2010年10月份補繳了2009年度的企業(yè)所得稅19萬元,應如何做賬務處理?要調整以前年度損益嗎?對于補繳的企業(yè)所得稅會影響2010年的納稅申報數據嗎?

  2、對于未實現(xiàn)的匯兌損益在做季度所得稅申報時是否應計入應稅所得?

  【答】1、補繳的企業(yè)所得稅已經計入2009年度“所得稅費用”:

  借:應交稅費——企業(yè)所得稅190000

    貸:銀行存款 190000

  2、補繳的企業(yè)所得稅未計入2009年度“所得稅費用”: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所得稅費用) 190000

    貸:應交稅費——企業(yè)所得稅 190000

  借:未分配利潤 190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90000

  借:應交稅費——企業(yè)所得稅 190000

    貸:銀行存款 190000

  補繳2009年應交未繳的企業(yè)所得稅款,本身不影響2010年匯算清繳的納稅申報,只在《企業(yè)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第42行“以前年度應繳未繳在本年入庫所得稅額”一欄作為附列資料說明。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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