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調控房地產再出重拳,開發(fā)商頭上又添一道緊箍。12月6日,北京市住建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聯合下發(fā)《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部門房地產市場宏觀調控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從今年10月1日起,大幅度調高土地增值稅預征率,由過去的1%上調到大部分房地產項目按照最低2%、最高3%來征收。
對于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銷售經適房、限價房等保障房取得的收入,暫不預征土地增值稅。
專家認為,開發(fā)商預先支付更多稅金,會影響到資金鏈的運轉。為加快資金回籠,開發(fā)商也不得不降價銷售。
目前,對于購買的住房屬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1%到1.5%的契稅優(yōu)惠稅率。新購房是二套房及以上的,一律按3%征收契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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