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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國家稅務局轉發(f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的通知》的通知

甘國稅發(fā)[2010]136號

頒布時間:2010-07-06 16:04:11.000 發(fā)文單位:甘肅省國家稅務局

各市(州)國家稅務局,開發(fā)區(qū)國家稅務局,礦區(qū)稅務局,省局直屬分局: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的通知》(財稅〔2010〕57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二○一○年七月六日

  附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的通知(財稅〔2010〕5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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