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國稅發(fā)[2012]21號
頒布時間:2012-01-30 13:47:06.000 發(fā)文單位:遼寧省國家稅務局
鐵嶺市國家稅務局,昌圖縣國家稅務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擴大昌圖縣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通知》(遼委辦發(fā)[2011]36號)文件精神,現(xiàn)就擴大昌圖縣國家稅務局相關管理權限問題通知如下:
一、昌圖縣國家稅務局直接參加省局有關會議,并參加市局同類會議。省局有關文件直接下發(fā)至昌圖縣國家稅務局。
二、以下審批事項由昌圖縣國家稅務局直接上報省局審批:
(一)對企業(yè)匯總繳納增值稅的審批。
(二)新成立的內外銷售額(比例)達到規(guī)定標準的生產企業(yè)按月計算辦理免抵退稅的審批。
?。ㄈ{稅人延期繳納稅款的審批。
?。ㄋ模τ≈朴斜締挝幻Q的發(fā)票的審批。
三、以下審批事項由鐵嶺市國家稅務局下放至昌圖縣國家稅務局審批:
?。ㄒ唬┸囕v購置稅免(減)稅審批。
(二)非居民享受稅收協(xié)定待遇的審批。
四、執(zhí)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向省局相關部門反映,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O一二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