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協[2009]13號
頒布時間:2009-02-18 16:47:43.000 發(fā)文單位: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注冊會計師協會:
根據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批準發(fā)布的《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改革方案》,新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于2009年考試實施,原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2009年繼續(xù)實施1年。為做好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考試組織實施工作,我會起草了《關于做好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F予印發(fā),請組織征求意見,并于2009年2月28日前,將意見反饋我會考試部。
聯系人:張文
電子信箱:kaoshi@cicpa.org.cn
電話:010-68721166轉5308; 傳真010-68703206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qū)廣源閘5號廣源大廈6層,郵編100081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關于做好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根據《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即將修訂發(fā)布,以下簡稱新考試辦法),新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于2009年開始實施,原注冊會計師考試制度2009年繼續(xù)實施1年,并執(zhí)行《注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財會[2001]第1053號,以下簡稱原考試辦法)。
為做好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考試工作,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考試報名
2009年,凡具有2005年至2008年注冊會計師考試任一科目合格成績的考生,可以選擇按照新考試辦法或原考試辦法,報名參加考試。
2009年X月X日前,已獲準免試或豁免注冊會計師考試部分科目的考生,比照前款規(guī)定執(zhí)行。
凡不符合上述兩款規(guī)定條件的考生,自2009年起,按照新考試辦法報名參加考試。
二、關于合格成績轉換及有效期
2009年選擇按新考試辦法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其在原考試辦法下,從2005年至2008年取得的單科合格成績,于2009年自動轉換為新考試辦法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績。其中,在原考試辦法下取得的“財務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績,轉換為新考試辦法下的“財務成本管理”和“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兩個科目的合格成績。轉換后,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限統一到2013年。
2009年未按新考試辦法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其在原考試辦法下,從2006年至2009年取得的單科合格成績,于2010年直接轉換為新考試辦法下同名科目的合格成績。其中,原考試辦法下的“財務成本管理”科目的合格成績,轉換為新考試辦法下的“財務成本管理”和“公司戰(zhàn)略與風險管理”兩個科目的合格成績。轉換后,科目合格成績有效期限統一到2013年。
2009年度注冊會計師考試報名前,凡已獲準免試或豁免注冊會計師考試部分科目的考生,其免試或豁免的考試科目比照上述規(guī)定轉換。
三、關于考試大綱
按新考試辦法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按照2009年公布的新考試辦法下的考試大綱準備考試;按原考試辦法報名參加考試的考生,按照2009年公布的原考試辦法下的考試大綱準備考試。
四、關于考試實施時間
按照新考試辦法組織的注冊會計師考試,將于2009年9月19日至20日舉行;按照原考試辦法組織的注冊會計師考試,將于2009年8月28日至30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