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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際運輸勞務免征營業(yè)稅的通知

財稅[2010]8號

頒布時間:2010-04-23 17:11:12.000 發(fā)文單位: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北京、西藏、寧夏、青海?。ㄗ灾螀^(qū)、直轄市)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自2010年1月1日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提供的國際運輸勞務免征營業(yè)稅。國際運輸勞務是指:

  1.在境內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出境。

  2.在境外載運旅客或者貨物入境。

  3.在境外發(fā)生載運旅客或者貨物的行為。

  本通知自2010年1月1日起執(zhí)行,2010年1月1日至文到之日已征的應予免征的營業(yè)稅稅額在納稅人以后的應納營業(yè)稅稅額中抵減或者予以退稅。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肖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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