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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市國家稅務局關于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的通知

頒布時間:2012-04-11 09:55:43.000 發(fā)文單位:廈門市國家稅務局

各相關納稅人: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20號)和《廈門市國家稅務局關于納稅人財務會計報表報送工作的通知》(廈國稅函[2007]3號)的相關規(guī)定,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納稅人應按季和年分別報送季度、年度財務會計報表。現(xiàn)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的納稅人范圍

  從事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納稅人按季度和年度分別報送季度財務會計報表和年度財務會計報表。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管理的納稅人除外。

  二、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的種類

  (一)使用會計制度的納稅人,按季度報送資產(chǎn)負債表和損益表;按年度報送資產(chǎn)負債表、損益表和現(xiàn)金流量表。

 ?。ǘ┦褂脮嫓蕜t的納稅人,按季度報送2007版資產(chǎn)負債表和利潤表;按年度報送2007版資產(chǎn)負債表、利潤表、現(xiàn)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三、財務會計報表報送期限

  (一)季度財務會計報表于季度終了30日內(nèi)報送,從2012年第一季度的季度報表開始報送。

  (二)年度財務會計報表于年度終了5個月內(nèi)報送,從2011年度的年度報表開始報送。

 ?。ㄈ?009年、2010年度財務會計報表請于2012年4月30日之前補報。

  四、財務會計報表報送的相關說明

 ?。ㄒ唬┘{稅人網(wǎng)上申報模塊中已經(jīng)增加了季度和年度財務報表申報模塊,如發(fā)現(xiàn)報表版本錯誤或其他問題請及時與稅收管理員聯(lián)系。請納稅人從網(wǎng)上申報模塊報送相應報表。

 ?。ǘ┱埾韧瓿上嚓P屬期的增值稅申報、所得稅申報后,再進行財務報表的申報。

 ?。ㄈ┮颜教峤坏呢攧請蟊砣缧栊薷?,納稅人需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申請修改。

  廈門市國家稅務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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