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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預收款預繳增值稅后,再預繳土地增值稅的收入怎么確定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 2019/03/01 14:31:31 字體:

  【問題】

  房地產企業(yè)收到預收款預繳增值稅后,再預繳土地增值稅的收入怎么確定?

  【答案】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采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fā)的房地產項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計算土地增值稅預征計征依據:

  土地增值稅預征的計征依據=預收款-應預繳增值稅稅款

  所以預收100銷售房款,則按100-100*3%作為預繳土地增值稅的計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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