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旅客運輸服務,留抵稅額可以申請退稅嗎
【問題】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旅客運輸服務所形成的留抵稅額可以申請退稅嗎?
【答案】
《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八、自2019年4月1日起,試行增值稅期末留抵稅額退稅制度。
(三)納稅人當期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允許退還的增量留抵稅額=增量留抵稅額×進項構成比例×60%
進項構成比例,為2019年4月至申請退稅前一稅款所屬期內(nèi)已抵扣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tǒng)一發(fā)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解繳稅款完稅憑證注明的增值稅額占同期全部已抵扣進項稅額的比重。
依據(jù)上述政策,進項構成比例中排除了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的旅客運輸服務計算抵扣的部分,取得旅客運輸服務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所形成的留抵稅額可以申請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