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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入網(wǎng)絡設施并調試,如何開發(fā)票才合規(guī)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6/12/07 09:40:13 字體:

  【問題】

  我公司與網(wǎng)絡公司購入一批網(wǎng)絡設施,由該公司負責安裝調試,現(xiàn)該公司分別按材料費與服務費給我公司開發(fā)票,是否合規(guī)?

  【答案】

  購入網(wǎng)絡設施,并由該公司負責安裝屬于混合銷售。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四十條 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fā)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河北省國家稅務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改增有關政策問題的解答(之一)十五、關于混合銷售界定的問題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服務又涉及貨物,為混合銷售。對于混合銷售,按以下方法確定如何計稅:

 ?。ㄒ唬┰撲N售行為必須是一項行為,這是與兼營行為相區(qū)別的標志。

  (二)按企業(yè)經營的主業(yè)確定。若企業(yè)在賬務上已經分開核算,以企業(yè)核算為準。

 ?。ㄈ┢髽I(yè)不能分別核算的,按如下原則:從事貨物的生產、批發(fā)或者零售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其他單位和個體工商戶的混合銷售行為,按照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

  建議與主管稅務機關溝通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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