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作為無形資產核算的專利,應該計入什么科目核算
【問題】
我們公司執(zhí)行一般企業(yè)會計準則,出售作為無形資產核算的專利,應該計入什么科目核算?
【答案】
參考財會[2019]6號,利潤表“資產處置收益”項目,反映企業(yè)出售劃分為持有待售的非流動資產(金融工具、長期股權投資和投資性房地產除外)或處置組(子公司和業(yè)務除外)時確認的處置利得或損失,以及處置未劃分為持有待售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生產性生物資產及無形資產而產生的處置利得或損失。該項目應根據(jù)“資產處置損益”科目的發(fā)生額分析填列。
因此,貴司出售作為無形資產核算的專利,應該通過“資產處置損益”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