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2023年3月征期日歷及開始實施的稅費政策
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2022年度匯算清繳
增值稅、消費稅、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稅、資源稅、水資源稅、環(huán)境保護稅、工會經(jīng)費代收
個人所得稅經(jīng)營所得2022年度匯算清繳
企業(yè)所得稅2022年度匯算清繳
這6項稅務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自3月1日起
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布《關于進一步實施部分稅務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的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nèi)對列入目錄內(nèi)的6項稅務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包括: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車輛證明,公共汽電車輛認定表,專用車證,家庭成員信息證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證明,個體工商戶的經(jīng)營者身份證明、合伙企業(yè)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證明。
個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3月1日開始
可預約辦理個稅匯算
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辦理時間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預約辦理服務 :
稅務部門推出預約辦理服務,有匯算初期(3月1日至3月20日)辦理需求的納稅人,可以根據(jù)自身情況,在2月16日至3月20日6點至22點通過手機個稅APP預約上述時間段中的任意一天辦理。3月21日至6月30日,納稅人無需預約,可以隨時辦理。
來源:河南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