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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支票記載了“不得轉讓”字樣 出票人記載“不得轉讓”則不得轉讓,背書人記載“不得轉讓”不影響轉讓?

| 提問時間:05/10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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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趙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會計學碩士,注冊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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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背書人記載“不得背書”,則被背書人再進行背書的話,原背書人對其直接被背書人以后通過背書方式取得匯票的一切當事人,不負擔保責任。但是不影響其他前手的責任;即:除了記載“不得背書”的背書人,持票人可以向其他前手(出票人、承兌人、其他背書人)行使票據(jù)權利。
比如甲出票給乙,乙卻將票據(jù)背書給丙,丙又背書給丁,并且丙在票據(jù)上記載“不得轉讓”,丁又背書給戊,那么戊有票據(jù)權利,可以向甲乙丁追索,但不能向丙追索。

2023-05-10 22: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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