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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業(yè)承兌匯票提示付款時選擇了線下清算,后續(xù)應該怎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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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原因是承兌方開具時已經確定只能通過線下清算的方式完成清算。
持票人需在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或到期前幾天,持票據到自己賬戶開戶行辦理委托收款手續(xù)。提示付款期自匯票到期日起10日,承兌行在接到持票人開戶行委托收款憑證及匯票后,進行匯票審查,經審查無誤,應在匯票到期或到期日后見票當日支付票款。
銀行承兌匯票的注意事項:
(一)承兌行客戶部門應于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10天檢查出票人在承兌行的存款情況。若賬戶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款的,應通知出票人按票面金額將資金存入承兌行。
(二)持票人超過提示付款期但未超出票據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在做出合理書面說明后,承兌行可按規(guī)定付款。持票人超過票據到期日2年提示付款的,承兌行可拒付票款。
(三)出票人賬戶無款或不足支付時,差額部分應轉入該出票人的單位票據墊款戶,每日按萬分之五計收逾期利息。
2018 11/08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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