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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預收了承租方2019年1月-6月的房租,并給對方開取了發(fā)票,應該怎么做賬???

84785006| 提問時間:2018 12/05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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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飛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稅務(wù)師,高級會計師考試(83分),中級會計師
你好! 借:銀行存款 貸:遞延收益(或預收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2018 12/05 18:22
84785006
2018 12/05 18:23
是這樣的,我們是11月收到的房租,12月給對方開的票
蔣飛老師
2018 12/05 18:31
你好! 可以的
蔣飛老師
2018 12/05 18:32
收款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蔣飛老師
2018 12/05 18:33
開票 借:應收賬款 貸:遞延收益(或預收賬款)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84785006
2018 12/05 18:33
11月收到租金 借:銀行存款 貸:預收賬款 12月給對方開取發(fā)票又應該怎么處理呢
蔣飛老師
2018 12/05 18:33
你好! 看上面分錄
84785006
2018 12/05 18:34
好的,謝謝
84785006
2018 12/05 18:35
后面可以每月攤銷租金不呢
蔣飛老師
2018 12/05 18:41
你好! 對的,以后每月攤銷就可以了
蔣飛老師
2018 12/05 18:42
您好,不客氣,祝您學習進步,工作順利,麻煩給個五星評價,老師回答您的問題將會更加用心,謝謝。
84785006
2018 12/05 18:42
謝謝
蔣飛老師
2018 12/05 18:44
不客氣,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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