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公司股東借款給公司,跨年沒有歸還,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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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規(guī)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財稅[2003]158號)
二、關于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的企業(yè)(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除外)借款長期不還的處理問題
納稅年度內(nèi)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的企業(yè)(個人獨資企業(yè)、合伙企業(yè)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yè)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yè)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2019 04/08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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