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老師,您好。我們是兼營賣手機和提供服務(wù)的公司。所以開票有兩種內(nèi)容:1是商品手機,稅率是13個點。2是通訊服務(wù),稅率是6個點。 因為我們購買手機的時候有很多進(jìn)項。而服務(wù)沒進(jìn)項。所以申報增值稅的時候,我們是用手機的進(jìn)項來抵扣銷售手機和提供服務(wù)的銷項。請問這樣是否可以?

84784960| 提問時間:2019 05/21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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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
你兼營的話要分開納稅就可以了,同學(xué)
2019 05/21 18:49
84784960
2019 05/21 18:49
進(jìn)項都是可以抵扣的,對不?我想問的重點是不是能這樣抵扣
武老師
2019 05/21 18:54
可以的,這個沒問題的,同學(xu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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