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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之前購進固定資產(chǎn)增值稅發(fā)票中的進項稅額不可抵扣?2009年之后就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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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你好
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或者自制(包括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chǎn)發(fā)生的進項稅額,可憑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海關(guān)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jié)算單據(jù)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019 06/05 22:09
84785004
2019 06/05 22:11
好的,謝謝
老江老師
2019 06/05 22:14
不客氣
祝工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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