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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購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不視同銷售,做進項稅額轉(zhuǎn)出,那么為什么外購的貨物分配給股東卻視同銷售呢

84784990| 提問時間:2019 06/28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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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初級會計師
可以看下視同銷售的幾種情況 (一)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二)銷售代銷貨物; (三)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tǒng)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四)將自產(chǎn)或者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 (五)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六)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七)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八)將自產(chǎn)、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2019 06/28 2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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