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在初始確認(rèn)時,如果能夠消除或顯著減少會計錯配,企業(yè)可以將金融資產(chǎn)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dāng)期損益的金融資產(chǎn)。該指定一經(jīng)作出,不得撤銷。 為什么不能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融資產(chǎn)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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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問速答同學(xué)。這里的指定,和你說的都是指定的情形。
減少會計錯配,是屬于前者,不屬于后者。
2019 09/21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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