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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個稅的時候!年終獎金和13薪是放到發(fā)放的月份申報還是分攤到12個月申報呢?

84784947| 提問時間:2020 02/27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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辜老師
金牌答疑老師
職稱: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
如果平時工資低于5000,可以并入工資繳納個稅 高于5000的話,可以按照獎金方式申報個稅
2020 02/27 11:16
84784947
2020 02/27 11:20
如果高于5000的話,獎金方式怎么說?還有這是2019年的年終獎金和13薪!可以分攤到2020年申報么?
辜老師
2020 02/27 11:22
不是的,就是吧獎金+13薪。除以12,看是哪一檔的稅率,然后在用獎金+13薪乘以對應(yīng)的稅率
84784947
2020 02/27 11:28
如果1月份由于發(fā)放的錢都聚集到一起了!所以容易導(dǎo)致會預(yù)繳稅款!不想那么麻煩,后面退稅什么的!因為每個的工資不夠5000繳稅!可不可以把13薪延遲兩個月申報?
辜老師
2020 02/27 11:31
很多公司是這樣操作的
84784947
2020 02/27 11:34
好的 謝謝老師
辜老師
2020 02/27 11:34
好的,客氣,幫到你就好
84784947
2020 02/27 11:42
那獎金也發(fā)放了!但是如果綜合到一年的話是不需要繳納稅款的,因為每個月三千多塊錢的工資!但是就因為在1月份又發(fā)了工資,獎金和13薪!所以容易預(yù)繳稅費!我是不是也可以延遲兩個月申報!這樣的話我們是不需要繳納稅費的因為你繳納了再退稅很麻煩的事情!
辜老師
2020 02/27 11:43
是的,是這樣進行操作的
84784947
2020 02/27 12:36
老師,還需要請教一下。老板把下個月5號應(yīng)該發(fā)放的工資提前到這個月28號發(fā)放!就相當(dāng)于這個月發(fā)放了兩次工資!我申報的時候這個月申報一次工資!把提前發(fā)放的留到下個月申報!但是如果后期老板改規(guī)定說以后工資就28號發(fā)放!我覺得這個雖然對員工有利,但是覺得對申報個稅沒有利益吧?因為原本申報可以壓一個月會好些!是不是哪怕每月1號發(fā)放也比月底最后一天發(fā)放性質(zhì)就不一樣?
辜老師
2020 02/27 13:07
發(fā)放了工資,就要申報納稅的
84784947
2020 02/27 14:49
那個我知道,打個比方,我想說的是如果一個新公司,是不是1月份的工資放在1月30號發(fā)放和發(fā)在2月發(fā)放,申報個稅就不一樣。如果放在1月發(fā)放,只能1月計提,1月發(fā)放,2月份申報1月份發(fā)放的工資。如果放在2月份發(fā)放的話,那就1月計提,2月發(fā)放,當(dāng)2月申報個稅的話只能0申報。因為需要押一個月的工資申報。
辜老師
2020 02/27 14:52
是的,你的理解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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