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已解決
16. A公司委托B公司加工材料一批,A公司發(fā)出原材料實際成本為50000元。完工收回時支付加工費2000元。該材料屬于消費稅應(yīng)稅物資,同類物資在B公司目前的銷售價格為70000元。A公司收回材料后將用于生產(chǎn)非應(yīng)稅消費品。假設(shè)A、B公司均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yè),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6%,消費稅稅率為10%。該材料A公司已收回,并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則該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賬價值是()元。 這個消費稅的計價是怎么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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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收回材料后將用于生產(chǎn)非應(yīng)稅消費品,所以消費稅應(yīng)該計入產(chǎn)品的成本。所以該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后的入賬價值是50000+2000+70000×10%=59000(元)
2020 03/23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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